五、搭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社会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要把区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办成为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的服务平台,要以服务企业为宗旨,行使好政府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实现“一条龙”快捷方便的办事程序。同时要筛选具有一定资格和实力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按照企业从创业—运营—管理—发展—退出的全过程设计,形成较完整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
六、建立民营经济信息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为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服务,要通过各种形式搭建公信息平台,一是建立区域民营经济信息网络平台,借助*市中小企业网络开办区中小企业网,政府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将规划信息、项目信息、政策信息、法规信息、科技信息、人才信息,向社会公开,设立企业信箱,收集企业情况反映和需求。二是继续办好*区民营经济信息专刊,及时将国家、市、区等带有政策指导性的有关信息传达到民营企业,形成政府各部门与企业的信息互动,以落实国家、市、区政府出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三是编制政府部门办公告知便民手册,使广大民营企业了解政府各行政、执法、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畅通民营企业办事渠道。
七、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
积极发挥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虹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虹融投资担保公司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引导、支持作用,扶持他们以资本为纽带,吸纳民间资本,做大做强,为民营企业融资搭建担保平台。鼓励、引导企业成立“企业信用促进会”互相担保,拓展融资渠道。认真研究部分银行试行无担保贷款的相关政策,积极引进新型金融产品进入,建立银行与企业沟通联系平台。
八、加强对扶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的引导服务
市委、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同时也将出台若干配套政策,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组织研究政策,搞好企业和市相关执行部门的对接,将这些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
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帮助企业重点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区政府每将对名企业经理人进行免费培训。
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由区财政每安排一定资金,主要用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创业辅导、重点技改项目、创品牌,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及对民营企业、经营者表彰等,并争取市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等渠道的扶持资金支持。通过政策、资金引导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责任。
九、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打好“服务牌”,建设服务型政府。各部门要把营造好外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树立为市场主体服务的理念,以法制规范行为,以管理规范服务,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禁止乱收费,对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取消所有的工本费收费项目;严禁乱罚款,各部门不得对下属单位下达罚款指标,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款一律统一上交财政,不得实行提留、分成或奖励,对违反者从重处罚;严禁乱检查,除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安全、金融安全、环境保护的事项外,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的例行检查原则上一不能超过一次;严禁乱摊派,对民营企业不得组织强制性检测和培训等活动,不得摊派赞助广告和报刊杂志等费用,不得要求购买指定产品和接受有偿服务。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依法行政负主要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推行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三步走”执法方式,即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依法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等各项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出资人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职工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合法权益。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管理和服务环境,形成人人为民营经济服务,人人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