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要把开展教师培训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每制定出校本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培训人员,强化培训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培训工作,并对教师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考勤考绩考核。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各学校每要将校本培训方案上报县教育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培训管理
县教育局负责制订度教师培训的计划,检查评估教师培训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县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全县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县教育局成教股基教股教研室等部门要积极协助教师进修学校同完成教师培训任务。
各学校要发挥师资培训重要阵地的作用,校长作为一责任人,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使本校教师在规定期限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七、培训保障
.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
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培训列入教师度考核的首由内容,参加培训的教师经县校两级考试、考绩、考核合格作为教师度考核的首选条件,不合格者允许参加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当的人事考核。同时评选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继续实行培训证书制度
对参加本度培训的教师实行考勤考核和考绩登记制度。校本培训校级成绩占总学分的%,集中培训成绩占总学分的%,两项综合学分达标的发给结业证书,综合成绩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参加度考核,且培训经费由个人承担。
.教师培训经费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教师培训经费由政府财政与教师所在学校同负担。综合成绩不合格的教师培训经费自付。
.教师培训领导机构
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下设小学教师培训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培训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