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河道污水治理活动。
各区政府继续加大对三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为载体的河道疏浚整治活动,对沿岸、水系的部分工业、生活污水治理和在广大农村及污水管网未接入区域,大力推行生活污水无动力、微动力生化处理及土地生态系统处理技术,做到达标排放,水资源回收利用,并清淤河道、绿化河岸。加强对自然山体、森林、河流、湿地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处。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卫生管理责任。强化区、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抓紧制订、完善我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居民区爱国卫生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力争在通过省级考核和国家级调研,并且将创建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一阶段:准备落实阶段(—月)
、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召开创卫工作一次会议,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市创卫办提出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提出实施计划或方案,组织本区、本部门落实创卫工作。
、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申请报告和自查工作总结的有关资料,以市爱卫会的名义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书面申请报告。
、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结合十七个爱国卫生月,全面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使城市卫生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