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次活动资金筹措:
本次活动除县财政拔付一定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庆十一,十六大”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筹措,为回报社会及各单位对本次活动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大会组委会可按赞助资金大小授予其活动奖项的冠名权,如歌舞类节目,设定奖金为五千元,如果××单位资助此奖项,就可冠以“××”杯,届时还将邀请该单位负责人参与颁奖活动。
奖项设置:、大合唱:一等奖一名,奖金为: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各为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各为元
、灯展:设特等奖一名,奖金为元
设一等奖一名,奖金为元
设二等奖二名,奖金各为元
设三等奖三名,奖金各为元
文艺节目奖项及民间表演奖:各设若干个,奖金为:元
全州歌手邀请赛设奖: 一等奖一名:元
二等奖二名,各奖励元
三等奖三名,各奖励元
、设组织奖一名,精神文明奖一名,奖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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