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的意义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我县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城乡一体,水权明确,以水定产,配置优化,水价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和完善我县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
(三) 原则
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以水定产,城乡协调。
、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注重基础,完善机构,措施配套,广泛参与。
、立足当地,多方筹措,省州扶,合理使用。
(四)依据
试点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省取水许可规定》、《××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国节水规划纲要》、《中国城市节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
(五)指导思想
以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保障,合理的资金投入和工作方式为支撑,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六)目标
、结合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总量控制目标。
、发展目标
()农业节水,重点对中型水库灌区以及万亩灌区进行节水改造,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带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化建设。
()工业节水,重点行业是水泥厂,人造板厂,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到%,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下降到立方米。
()县城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和杜绝减少跑、冒、滴、漏。
()农村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
()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体系、法规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水运行机制和节水产业,提高全县节水意识。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出适合我县水资源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编制节水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主要行业产品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制定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配,对供水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