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10)

企划文案2018-12-05王华老师

六、技术指导员管理

技术指导员在从事科技入户工作期间,除接受所在单位管理外,要服从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并接受所在乡、镇、村的管理。

、技术指导员原则上与所在单位其他工作脱钩;

、技术指导员应与科技示范户同吃、同住、同劳动;

、技术指导员每月在村时间不得低于天,农忙时节不得离村。特殊情况需离村时,应报所在乡(镇)、村有关工作机构批准;

、技术指导员进村周内应制定出工作计划,按季度、半、度进行工作报告,分别报所在乡(镇)、县领导机构;

、技术指导员在村工作期间,按实际驻村天数由所在单位每天核发伙食补助元,往返交通费每月一次由所在单位报销,列入单位科技推广补助经费开支;

、在选择的科技示范户中,当与上相比较,要做到粮食产量增加%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以上,以村为基本单位转移劳动力人以上。

、工作考核。农业局局属二级单位抽派的工作队员由县农业局农业科技入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乡级抽派的工作队员由乡镇政府负责考核,报由农业局备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七、项目管理

、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的组织管理,腾冲县农业局成立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局局长尹正辉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赵国祥、杨必金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局种植业股股长张绍富、水产股股长杨新寿、农机股股长张家文、组织人事股股长谢翠芝等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种植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张绍富担任,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联系电话(-)。

、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局领导小组根据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责任制,开展科技入户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开展对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科技入户工程组织管理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突出的乡镇、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绩效显著的示范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示范作用差、周边农户不满意的示范户,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实行末位淘汰,并及时增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为科技入户创造良好环境,形成广大农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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