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6)

宁夏征兵网2018-11-23才子老师

12护理学1(含1名女生)历史学历史学11总计22个专业50

四、接收条件和要求

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08]379号)执行。

1、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的一本、二本和研究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保障接收国家“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高校和部队工作急需专业毕业生,严格控制接收非重点院校、边缘学科和非部队工作需要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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