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各部门报到注册手续办理结束后,请将入学注册单交至各学院。
五、学生费用缴纳
(一)学费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要求,录取入学学生学费收缴实行银行批量代扣代缴方式,建设银行宁夏分行银川兴庆路支行(简称建行银川兴庆路支行)为学费收缴批量代扣银行。
2.宁夏大学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是学校学费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会同校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单位,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生处根据学校授权,分别代表各学院本科生统一与建行银川兴庆路支行签订“学费批量代扣代缴协议”。学生与建行银川兴庆路支行签订“委托扣收学费授权声明”(有效期从入学至毕业),该“委托扣收学费授权声明”随《录取通知书》寄给学生本人,学生入校后由各学院统一收取,交建行银川兴庆路支行归档。
3.学费批量代扣方式。各位同学于秋季开学前,将学年应缴学费预存入本人建设银行储蓄卡(学校统一办理并与其校园“一卡通”绑定,以下简称建行卡),今年新录取的各位同学的建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寄给学生本人。因故未能在开学前存入的,开学后尽快继续存入。
建行银川兴庆路支行根据“学费批量代扣代缴协议”和“委托扣收学费授权声明”,于次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代扣代缴每学年应缴的学费。
此方式不含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4.学费预存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外学生(采取其中一种即可):
①直接存款方式,即学生将学费直接存入建行卡。
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存款方式,即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建行卡在当地建行开通电子银行业务,通过个人网银或手机银行中“亲亲账户”菜单,将本人建行卡与其家长在当地银行开户的建行卡建立绑定关系,绑定后即可从家长建行卡中将资金转入学生卡中(异地转账),并享受在校期间免收手续费服务。
③入校后存款方式,即学生到达宁夏大学后就近在建行网点存入应交学费。
区内学生预存学费方式
学生于秋季开学前,将学年应缴学费预存入本人建行卡。因故未能在开学前存入的,开学后尽快继续存入。
5.其他注意事项
①建行卡密码修改
学生建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各位同学可携带身份证在全国任意建行网点柜面修改密码,或于秋季入校一周内,在学校A区师生服务大厅建设银行服务台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