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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宁波市2016年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及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今年我市中考时间定为6月14日~15日。
特殊考生报名要留意
借读生这样报考
市教育局规定,所有初中阶段在外地借读的,要求回本市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都必须向户籍地中招办提出申请。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规定,市区考生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其中户籍在市区,初三在外地就读,要求回市区升学的考生,如果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必须为电子学籍注册在籍的学生,提供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如果在浙江省外学校就读的学生,须提供借读学校学籍证明,携带体检表、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市教育局中招办(设在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内,地址:开明街89号)办理报名手续。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市区升学的考生(缓考学生),要在5月5日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省外考生这样报考
今年是异地中考的第一年,在宁波市区初中就读,且符合初中升高中条件的省外考生,今年要在市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的,由初中学校和区教育局共同审核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再由学生填写申请表,向毕业学校递交下列资料:
父母一方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提供当年度已经通过企业年检或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此外,考生还要提供父母一方近3年内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