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做法
(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接到鄂纪办【2011】46号文件后,室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听取纪检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成立以室主任龚强华同志任组长,副主任胡水华同志任副组长,倪平汶、闫清敏等同志为成员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领导。一是提出党史研究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结合我室第12个宣教月活动开展好此次警示教育;二是研究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三是召开相关会议具体落实。5月3日召开动员会,对教育活动的资料、对象及时光安排进行了部署,并对活动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5月4日全体干部职工到洪山监狱参加警示教育活动;5月6日各支部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学习了《廉政准则》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5月30日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认真总结了警示教育活动工作,分析了警示教育活动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针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政治性强、教育面广,时光紧、任务重的特点,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到洪山监狱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把开展警示教育与深入学习对照《廉政准则》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结合起来,确保警示教育到达预期效果:一是认真组织参加省纪委安排的统一活动。5月4日当天我室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加洪山监狱警示教育;二是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的方式以室领导中心组、各支部集中学习为主,并规定活动期间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在规定的时光内,每位党员干部都认真阅读了警示教育材料。为了使警示教育取得好的效果,我们把条例的学习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案件警示教育片;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查自纠。5月20日,室中心组学习在深入学习和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了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廉政勤政状况,重点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状况认真进行
了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装风气正不正,作风实不实”突出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深刻反思,分析了原因,总结了经验;四是认真组织督查整改,完善规章制度。5月27日,室领导对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状况进行了督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对过去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作了修订和完善,加强了监督制约机制,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规范了办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