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3)
4月15日上午,我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在西秀区塔山广场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好理出席活动并向现场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据悉,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天是我国法定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在塔山广场举行本次活动,旨为切实营造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在我市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活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活动向广大市民公布了“12339”国家安全举报电话,并以展板的形式向市民开展了包含总体国家安全观、新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任务等反间防谍知识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宣传大屏车滚动播放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数十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发放2000份法律宣传单、500份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