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层层落实责任。经省政府同意,重新调整了省防指组成人员,明确了省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省政府各位负责同志除对长江、淮河干流分段负责外,还分工负责相关市的防汛抗旱工作。长江、淮河等重要堤段和重点防洪城市、水库、行蓄洪区行政首长防汛责任人名单在媒体上公布。全省各类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名单均报省防指备案、备查。市、县(区)、乡(镇)层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省防指对70多名市、县新上任指挥长进行指挥调度业务培训,省水利厅对市、县水利局长进行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省水利厅成立防汛抗旱综合办公室,实行厅领导分区域、分堤段责任制。
3、加强指导督查。省委书记王金山结合有关调研,亲自到重点区域指导防汛抗旱工作。5月中旬,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三运,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专程赴长江、淮河流域检查指导防汛工作。汛期,先后有14位省领导深入责任段、责任区和有关地区检查指导防汛抗旱工作。省防指先后就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防洪排涝工程检查、防汛抢险队伍演练、防汛物资储备和行洪河道清障等发出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县级排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原则,各市于4月上旬完成了自查工作,并按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抽查工作。省防指、省水利厅先后派出20多个检查组赴各地对新建、改建和新加固的工程和水库汛前准备工作等进行抽查、督查。
4、制订完善预案。审查了全省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了白莲崖水库等工程的防汛预案,印发了《xx省实施〈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细则》(试行)、《xx省防洪排涝工程防汛检查规定》等制度。结合辖区内防洪工程的变化,督促各地修订完善了有关工程调度运用办法、行蓄洪区运用预案、防台风和山洪灾害预案、圩堤防汛抢险预案。主汛期前,省防指办共修订完善了15项调度方案和相关制度。
5、处理险工隐患。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破堤开口的39处工程实行严格的督查督办制度,主汛期前全部完成复堤任务,具备挡水和运行条件。初步完成了54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督促沿江各市把江心洲、外滩圩的防守工作放在防汛工作的突出位置,逐级落实防汛责任,开展群众安全撤离演练。加大河道除障清障力度,严打非法采砂活动,保障堤防安全。督促山丘区落实山洪灾害防治责任人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转移等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修订完善预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把隐患消除在洪水到来前,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