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完善《十二五水利信息化规划》,组织实施近期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整合系统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应用水平。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水利信息化管理,保证各类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为水利和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
(五)强化防办能力建设。出台《市县防办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预警、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加强市、县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完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队伍体系,抓好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汛抢险和抗旱减灾能力。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补充制度,保障抢险抗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