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持。
今年的“3·15”系列活动得到了各地工商、质检、药监、卫生、城建、司法、物价、农业、通信、盐务、烟草、环保、检验检疫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重点突出了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和社会团体互动,行业协会参与的特点,纪念活动参与者有党政机关、有行业协会、有社会团体、有法律工作者、有专家学者、有维权志愿者、有名优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共同为消费者服务。活动声势大、影响好,既拓展了消费维权领域,又展现了职能部门强大的维权力量;既密切了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又形成了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多方维权的良好局面,更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日渐增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了使纪念活动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充分依托新闻媒体,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年主题,扩大社会影响。各市、州、县在各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上创办“3·15”专刊,开辟《特别栏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刊登重大典型侵权案例,发表纪念文章,解读“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等等。省消委分别与《湖北日报》、《今日湖北》、《楚天金报》、《长江商报》、《武汉晚报》、荆楚网、湖北经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通了“3·15”在行动咨询投诉热线,定时安排专人接待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开辟“3·15”专版,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联合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旅游局公布了2009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黄石市消委在黄石电视台新闻直通车上连续宣传报道八天,每天一个专题节目,内容有案例点评,领导专题访谈,消费教育等,并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周刊》、黄石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设“3·15”专栏和“消费维权热线”。荆州市消委采取现场咨询服务与电视台演播室、热线电话、短信平台、网络论坛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新模式,使“3·15”宣传纪念活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信息,不仅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而且还提高了活动的互动性。孝感市消委在《孝感晚报》和孝感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辟专栏和热线,将7个县、市、区的维权风采在报纸上以专版的形式进行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咸宁市消委在《咸宁日报》上开设专版,刊登市委常委、副市长胡立山的讲话,市工商局局长沈卜桂就年主题答记者问,以及2009年度全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并在《南鄂晚报》上发布2009年消费投诉热点,十大维权案例及分析解读。鄂州市消委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上进行立体宣传,首次利用电台直播车现场转播“3·15”纪念活动实况,首次与报社、学校联合组织“小红帽记者团”到“3·15”纪念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并在《鄂州日报》公布了2009年20大侵权案例。仙桃市消委在《仙桃日报》上围绕2009年度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大篇幅、大版面的成果宣传,同时还在仙桃电视台、仙桃广播电台、中国仙桃网上开辟专栏,大造宣传声势。潜江市消委先后在潜江电视台、《潜江日报》、《潜江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3·15”专版。各地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共同搭建一个由短信、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媒体构成的立体宣传平台,保证了各类媒体对全省的“3·15”纪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从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有效地推动了“3·15”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