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侦查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总结(2)

活动总结2018-07-09才子老师

4月份以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三处积极落实省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并按照胡太平检察长在学习教育部署会上的要求,精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保持、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队伍夯实思想根基。

为了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侦查三处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动员大会,由支部领导负责,支部委员具体分工,支部成员全员参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全处干警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线,同时加强对检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按照方案安排,侦查三处还开展了以“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为专题的学习讨论。会上,大家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范,《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检察制度进行了研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进行了学习,并围绕专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支部书记胡继延要求大家:通读熟读《党章》及两个规定,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深刻认识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学习和实践相结合,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求每名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接下来的专题讨论、组织生活剖析、党员评议、党课讨论等学习教育环节。

全处干警纷纷表示,坚决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深入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范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党章党规的模范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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