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接连推出一系列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针对性强的工作,为推动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学校办学上层次、课改出效益的重要一年里,纪检监察工作在校党委、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学校工作中心,认真展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不仅得到学校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主管局和东部城区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一、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1、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校成立以学校党委副书记(侯沛成)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学校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了学校党委副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各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布置的任务,各负其责,把自律、纠风、源头治理等工作项目、责任目标分解到各个岗位及相关人员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分解,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又遵循“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的原则,党政齐抓共管,各处室精城团结,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结合学校的实际,学校制定了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校党委与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完善责任机制,靠领导班子带廉,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督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全面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