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们认为学校纠风工作的重点是在收费、补课、办班、订购教辅材料、招生等领域,因此,我们明确提出六禁止:一是禁止在职教师在校内外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二是禁止滥编、滥印和向学生推销各种复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并出台了《连云港高级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三是禁止教师利用各种名目向学生和家长索要好处或礼品;四是禁止教师采取不正当方式强迫学生补课;五是禁止体罚学生和各种不尊重学生的言行;六是禁止招生、考试中的各种“暗箱操作”现象。同时,我们采取具体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体教师思想政治觉悟,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从源头上开始防范。
3、坚决执行“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坚决按市物价局及市教育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统一时间召开家长会或校信通短信平台,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举报电话(校81882819、局监察室85822779),使学校收费工作在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共同监督下实施。不断加强收费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4、层层签订责任状。校长(侯沛成)与分管校长、分管校长与各处室(年级)负责人、年级负责人分别与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各自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范围。在正面引导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明确提出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上新课等,除没收违规所得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够、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清除教师队伍。教师擅自提高一次性收费项目标准或搭车收费,学校给该责任教师以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退回所有费用,二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监察
一是强化党政监督机制,发挥教代会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作用,本学期我校改选了教代会代表,不断完善和提高教代会的监督职能。
二是进一步抓好党务公开、校务分开,健全监督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党总支开展党内询问制度。我们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加大校务活动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校务。学校开辟了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校务公开工作,对教师评优、职务晋升、干部任免、积极分子入党、教育收费等实行公示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学校的重大决策、大笔资金的使用、设施的添置维修等热点、敏感点问题,都通过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定期向广大教职工通报。涉及到学校利益的各种收费公开,使学生明确项目和款数,除物价局允许、学校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一律不准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