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或举报申诉电话:录取期间(6月25日-7月31日)0471-3261717转1019,录取结束后0471-3261805;短信咨询:106288331。
咨询及举报申诉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考生服务中心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西侧。
(二)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三)旗县区招生办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我区不再统一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严防冒名顶替。各高校应将新生入学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