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到位。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分管党政办、宣传、工会等部门,精力分散问题。纪委主业不突出。受理信访举报,一般性了解情况多,谈话提醒多,立案查处少。
一是针对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分管党政办、宣传、工会等部门,精力分散问题,纪委主业不突出的问题,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上报《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关于配备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的请示》(内财大党发[2017]19号),建议配齐班子。目前,学校领导班子7人,群团、学工等本应党委系统的工作已经由行政副职分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除纪委外不分管其他工作的条件还不具备。
二是针对受理信访举报,一般性了解情况多,谈话提醒多,立案查处少的问题,认真对待信访举报,学校纪委成立调查组,通过初步核实、谈话函询等方式,对确属违纪的问题都已进行了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者确属违纪但比较轻微的问题,采取谈话提醒、责令书面检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下步学校将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执纪问责。
四、关于新校区基建工程不规范,团购房监管不力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校区规划变更多、新增建筑项目多,投资规模扩大,合同价和决算数超支严重。如原总合同价是6.039亿元,现决算数为9.202亿元,超出合同价3.163亿元,占比52.3%。按招投标制度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变更15%以上应重新招标但没有招标,仍沿用原中标单位。在实验实训综合楼AB座及其他工程中,部分项目存在不按工程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
一是针对新校区规划变更多、新增建筑项目多,投资规模扩大,合同价和决算数超支严重。如原总合同价是6.039亿元,现决算数为9.202亿元,超出合同价3.163亿元,占比52.3%的问题,新校区建设周期长达10余年,期间规划调整、项目增减变更不少,都经过当时的党委会研究并经规划部门正式批准。超支的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现场的施工环境发生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发生改变、设计漏项增补、招标控制价缺漏项、技术和施工规范的变化、以及出现隐蔽工程等不可预见的情况等导致工程变更。为此,学校已经制定实施了《内蒙古财经大学新建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及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二是针对按招投标制度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变更15%以上应重新招标但没有招标,仍沿用原中标单位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环境变化、新科技技术推广应用等客观情况,加之规划考虑不周、信息不对称等主观情况,发生若干次小型变更,到工程进入决算阶段,累加的变更已超过15%。针对此事学校主要负责人约谈了相关人员。下一步学校将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新建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及管理实施细则》,从严控制工程变更,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规,杜绝此类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