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全市所有初中快车教育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2016年5月中旬前。
三、考试内容和总分
1.考生体育成绩包括体育过程性测试(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平时体能素质与运动技能水平测试)和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两个方面组成。体育过程性测试30分;毕业升学体育考试30分(共三项,每项满分为10分;广播操考核合格者不加分,不合格者根据规则按每0.5分段进行扣分,扣满2分为止)。总成绩共计60分,计入中考总分。
2.2016年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广播操;选考项目有三项,由考生在三类组合项目中每类自主选择一项。
第一类:50米跑;200米跑;助跑正面双手头上向前掷实心球。
第二类:男生引体向上、女生双杠直臂前移;30秒立卧撑;1分钟跳绳。
第三类: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过网;足球运球绕杆。
3.为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操作有序、规范,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自主选择项目确认工作将继续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考生于3月底前在学校统一组织下进行网上自主选择确认。各校要特别提醒考生,一旦考生自主选择确认考试项目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信息,无法进行更改。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方法与规则》和《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见《关于公布2016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的通知》(通教发〔2015〕3号)附件)。
五、组织工作
1.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南通市招委、南通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各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市区学校初中毕业生的体育考试、体格检查,由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选调的裁判员、监督人员必须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讲原则、守纪律,并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体育考试的场地器材(械),必须经当地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各体育考试的考点学校,要有完善的医务应急处理措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校,在考试现场规定时间和区域内,认真组织好考生考前热身等准备活动,准时检录进场。
5.体育考试现场的各项目环节都要设立监察员,成绩要有监察员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