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社局,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教育局、人社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培养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招收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安排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600人,其中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119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20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7人,常州幼儿师范学校76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78人、宿迁高等师范学校50人和阜宁高等师范学校50人。
二、招生政策
免费师范生实行定向招生和提前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下达到各省辖市(见附件)。免费师范生招收对象为参加2016年我省各省辖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考生须参加报考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和要求见附件3),并取得面试合格证书;按户籍所在市或县(市、区)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录满的计划,可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当地调剂,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录取学校。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三、经费保障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四、就业政策
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可参加公开招聘到生源所在省辖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任教,也可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到其他幼儿园任教。经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省辖市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到有空编空岗的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协调安排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承诺在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各地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并支持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民办幼儿园任教。
五、其他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确保今年的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宣传,引导优秀初中毕业男生积极报考;在免费师范生入学后,要建立跟踪培养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免费师范生及培养学校的联系,关心免费师范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各培养学校要按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要求,研究制定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培养方案。要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加强师德教育。要通过培养教育,使免费师范生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拥有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为将来成为优秀幼儿教师和教育专家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