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征兵工作及直招士官的通知

内蒙古征兵网2018-11-23李一老师

一、征集义务兵

今年的征兵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报名截止日期:8月5日。具体事宜如下:

1、文化条件。农业户口的应征男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只限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不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和函授、电大和自考等学历。

2、年龄条件。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19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男、女青年入伍。

3、身体条件。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毕业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

4、政治条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从开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呼和浩特警备区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征兵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适龄青年到部队建功立业。

一是大学生参军政策更加优惠。将今年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含翌年毕业和入学前户籍不在呼和浩特地区的毕业生)列入市重点安置范围。安置部门对列入人员范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岗前考核,按退役人数50%的比例,择优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被列入安置对象的,不享受退役补助金待遇。未被录用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领取退役补助金后自主就业。大学生继续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对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实行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代偿或复学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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