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校的门口是一条笔直的柏油马路,两旁凤凰木夹荫。夏天,海风捋下许多花瓣,让人不忍一步步踩下。我的中学时代就是笼在这一片花雨红殷殷的梦中。
我哭过、恼过,在学校的合唱队领唱过,在恶作剧之后笑得喘不过气来。等我进入中年回想这种种,却有一件小事,像一只小铃,轻轻然而分外清晰地在记忆中摇响。
初一时,我们有那么多学科,只要把功课表上所有的课程加起来就够吓人的,有十一门课。当然,包括体育和周会。仅那个绷开线的大书包,就把我们勒得跟登山运动员那样善于负重。我私下又加了近十门课:看电影、读小说、钓鱼、上树……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把读书当玩了,还是把玩当作读书。
学校规定,除了周末晚上,学生们不许看电影。老师们要以身作则,所以我每当大摇大摆屡屡犯规,都没有被当场逮住。
英语学期考试前夕,是星期天晚上,我串了另外三个女同学去看当时极轰动的《五朵金花》。我们咂着冰棍儿东张西望,一望望见了我们的英语老师和她的男朋友。他们在找座位。我努力想推测她看见了我们没有,因为她的脸那么红,红得那么好看,她身后的那位男老师(毫无根据地,我认定他也教英语)比我们的班主任辜老师长得还神气。
电影还没散场,我身边的三个座位一个接一个空了。我的三个“同谋犯”或者由于考试的威胁,或者良心的谴责,把决心坚持到底的我撂在一片惴惴然的黑暗之中。
在出口处,我和林老师悄悄对望了一眼。我撮起嘴唇,学吹一支电影里的小曲(其实我根本不会吹口哨,多少年苦练终是无用)。在那一瞬间,我觉得她一定觉得歉疚。为了寻找一条理由,她挽起他的手,走入人流中。
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天已大亮。老外婆舍不得开电灯。守着一盏捻小了的油灯打瞌睡,却不忍叫醒我起来早读。我顿足大呼,只好一路长跑,幸好离上课时间还有十分钟。
翻开书,眼前像骑自行车在最拥挤的中山路,脑子立即做出判断,那儿人多,那儿有空档可以穿行,自然而然有了选择。我先复习状语、定语、谓语这些最枯燥的难点,然后是背单词。上课铃响了,b-e-a-u-t-i-f-u-l,beautiful,美丽的。“起立!”“坐下。”赶快,再背一个。老师讲话都没听见,全班至少有一半人嘴里像我一样咕噜咕噜。
考卷发下来,我发疯似地赶着写,趁刚才从书上复印到脑子的字母还新鲜,把它们像活泼的鸭群全撵到纸上去。这期间,林老师在我身旁走动的次数比往常多,停留的时间似乎格外长。以致我和她,说不准谁先抗不住,就那样背过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