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200人公告

辽宁征兵网2018-11-14三水老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方式方法,优化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形成人才培养的梯次效应,根据《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市委、市政府、抚顺军分区决定,组织实施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事业单位共计设置200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抚顺户籍或抚顺生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抚顺校区、沈阳工学院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四)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和有关规定,符合政治考核条件。

(五)按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符合身体条件。

三、复员安置

此次公开招聘参军入伍人员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退役后,综合个人实际情况,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参军入伍人员所应聘的岗位,统一安置到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对于不服从安置或安置后不按期报到的,不再安置。

以下人员不予安置:

(1)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2)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3)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或不再回抚顺人员;

(4)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时间:7月24日、25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抚顺市委党校礼堂。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粘贴照片)、户口本或高考生源地证明(模板见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其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另带复印件1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实行诚信报名,考生需承诺学历、专业、户籍等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与真实情况不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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