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次性退役金。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伍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目前按每服役一年给予4500元标准执行。
3、指令性安置政策。
根据国家《兵役法》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4种情况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①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战时荣立三等功或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烈士子女的。
大专以上毕业生被选拔为直招士官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数也视同服现役时间。
4、士官退休安置政策。
根据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4种情况作退休安置。①年满55周岁的;②服现役满30年的;③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至6级残疾等级的;④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5、选拔军官政策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选拔为军官: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4)截止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以上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年龄可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8)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6、对口安排使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