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冬征兵,对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普遍关心的优抚安置政策有什么规定?答:根据新的《兵役法》和《退伍士兵安置条例》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丹东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丹政发【2015】30号文件),明确了丹东市今年的退役士兵相关优抚安置政策。下面我就我市相关退役士兵优抚安置政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政策。我市符合自主就业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乡一体、不低于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原则,发给经济补助。大家会问两年义务兵退役后到底能拿到多少钱,可能很多应征青年和家长不会算,下面以12月入伍、12月退伍的义务兵为例给大家算下。刚入伍新兵的津贴费是600元/月,一年就是7200元;第二年兵的津贴费是840元/月,一年就是10080元,两年加起来是17280元,加上义务兵两年的复员费9000元,(每年4500),再加上当地补助经费20356元,两年拿到手的总共就是46636元。即:地方补助经费+部队退役金+两年津贴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不低于1000元的经济补助和4500元的退役金。今年我市的地方补助经费将会有很大幅度的提高,义务兵的优抚待遇将会越来越好。二是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对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和烈士子女,退役后政府将采取刚性措施,负责安排工作。三是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方法。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辽委发【2015】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34号)规定,市有关部门将组织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做好培训后的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去年,由人武部和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政府,举办了全市退伍老兵欢迎会、就业技能培训会、工作岗位推荐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较好的解决了适龄青年入伍顾虑多、退伍安置难等问题。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有更多的退役士兵走上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