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招收的士官,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档次,按以下标准确定:
应届毕业生的大专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不满1年的,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下士四档;满1年、不满2年的,为下士五档;满2年、不满3年,为中士三档;满3年、不满4年的,为中士四档;满4年、不满5年的,为中士五档;满5年、不满6年的,为上士三档;满6年、不满7年的,为上士四档;满7年、不满8年的,为上士五档;满8年、不满9年的,为上士六档,依此类推。
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不满1年的,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下士五档;满1年、不满2年的,为中士三档;满2年、不满3年的,为中士四档;满3年、不满4年的,为中士五档;满4年、不满5年的,为上士三档;满5年、不满6年的,为上士四档;满6年、不满7年的,为上士五档;满7年、不满8年的,为上士六档,依此类推。
3、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未服满规定服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退出现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
4、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5、招收的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大连交通大学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校本部3号教学楼215室)。报名时带本人毕业证(无毕业证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同时要在网上报名注册。
联系人:丁洪涌
联系电话:0411-84106931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与我校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