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2017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18000元/人.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人;
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7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体育文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