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六)志愿关联性事项
1、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普通类本科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只要求院校代码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和公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
已获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填报相关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不填报志愿将无法投档。
3、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4、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6、经审核符合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条件并已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
二、录取有关规定
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参考近3年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情况,结合当年实际,合理划定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招线)。
本科提前批次执行本科批次线 (有关文件或高校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