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作年限证明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的非定向研究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由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并在右上角标注本人学号。(工作未满两年的非定向研究生以及定向研究生不需上交此工作年限证明。)
6.助学金补助及相关材料①助学金补助标准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②所在家庭持有《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的非定向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出示《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右上角标注本人学号)。若研究生所在家庭被当地民政部门证实确属经济贫困,但尚未办理《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可在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家庭贫困证明》,由乡镇和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审核,并于入学报到时上交。未按照学校要求的统一格式开具证明者,学校不予确认。(该项数据仅为学校对新生的基本情况调查,不涉及在校研究生补助划拨事宜。)
7.党团关系递转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一律不递转组织关系;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必须递转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委所辖范围内的,由学生所在单位的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名头为:中共中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单位名称为: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党组织关系不在沈阳市委所辖范围的(包括辽宁省内的其他市和外省、市),介绍信名头为: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单位名称为: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以上所有递转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均于入学报到办理手续时上交研究生院党总支。
8.新生体检按照国家要求,新生入学报到须体检,由学校医务处负责,如未达到国家体检要求,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费55元/人、一寸照片一张(背面标注学号和姓名),在入学报到时上交,体检将于9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后续网上通知。
9.逾期报到根据《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未请假、请假逾期不报到或不按上述“入学须知”要求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正当事由外,均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办理报到手续,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