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施了“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程,不断创新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加强和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培养、教学、学位及思想政治教育等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细节管理,注重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科学研究素质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要求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争取高层次科研成果,支持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注重严把研究生学位论文关,建立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体系,不断提高学位授予水平,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获得辽宁省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连续六年居省内同类院校前茅。
问:你校对录取的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有何奖励政策?
答: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用来奖励录取的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6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10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统考成绩为我校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前10名者。
问:你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如何设立的?
答:我校为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奖励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除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外,还设立了校内的多种奖学金。综合性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最高额度为2500元/人;单项的有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优秀学生“奋进”奖学金以及多种企业奖学金等。
问:你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何?
答: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非艺术类专业4000--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1200元/年。如辽宁省物价局变更上述各类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问:你校对家庭贫困学生有何帮扶措施?
答: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暂时困难而辍学,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四是经核准符合学校减免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的减免政策;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获得以下形式的资助,如定餐、阳光卡、慈善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历任班长基金助学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助困基金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