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科专业: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该专业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湖南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艺术类加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湖南省考生需取得面试合格证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确定的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空中乘务专业:该专业面向河北省、山东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艺术类加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河北省考生需取得面试合格证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确定的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以上专业安排办法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五点第一项。
(注:如按上述单科成绩要求录取名额未满时,经学校研究后,将按5分一档规范降分录取。)
关于体检标准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我校是航空工科院校,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请谨慎填报我校志愿。
由于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专业就业方面的限制,该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色盲、色弱考生后果自负。
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下发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管理程序》规定的体检标准。建议想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自行到相关医院做体格检查。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下发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检查鉴定规范》)、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学校奖励资助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校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助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先办理“绿色通道”入学,然后与中国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生源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学后我校予以复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