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四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专项计划招生生源范围略有调整
2016年,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辽宁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确定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考生学籍和户籍均在实施区域内且在同一县(市)即可报考(其他如户籍、学籍时限要求等条件不变)。
变化五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从2016年起,辽宁省将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考生报考须具备的条件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变化六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不再实行降分录取
此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直到录满为止,不参加“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2016年,两校针对辽宁省合并招生录取批次的情况,考虑学校的定位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不再执行降至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政策,而是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国家、省关于本科一批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及要求,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按规定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