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人员按照全军统一部署,从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等单位选派。标准和内容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细则》执行。取得政治考核资格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现场设立面试复议组,由省军区、地方招生部门、院校及家长代表各1名人员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面试结论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意见,并由各面试组组长签字负责。合格者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要填写具体原因,并向考生说明。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当场向面试复议组提出复议,由复议组做出最终结论。对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班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工作
体格检查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考生取得体检资格。考生的体格检查标准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责任制,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招考办、省军区招生办、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军检结束后2天内,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检查结论,栏目为“2015年高考军检结果查询”。考生到鞍山市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进行面试、体检。[具体地址为: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从鞍山火车站乘13路汽车(开往汤岗子方向)至22中学车站下车]
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考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征集上线且军检合格考生志愿,招生院校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送考生本人,学籍档案由考生本人于8月25日前寄(带)至各招生院校。新增腰间盘突出等8个检查项目,取消晕车、晕船等检查项目,放宽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杨主格)6月8日,辽宁省招考办发布《军队院校招收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相对于2006年颁发的体检标准,新《标准》增加了8个检查标准,放宽了身高、体重、视力等16项检查标准,完善了传染病等20项检查标准,取消了7项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