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与接站
(一)报到时间:9月5日
(二)接站安排
学校9月4日14:00—22:00、9月5日7:00—22:00在锦州火车站(包括锦州南站)设有新生接待处。
(三)报到地点: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前广场(辽宁工业大学南门)。
(四)报到程序
1、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接待站报到,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取新生报到单和交费收据;
2、无法使用锦州银行7777银联卡的新生持新生报到单和所携带的其他银行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财务处新生接待站办理刷卡交费。
3、持《新生报到单》和交费收据到所住宿舍区指定地点领取公寓备品,到所在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按所分宿舍房间号、床号入住。
(五)特别提醒
1、为培养大学生自立、自理能力,学校鼓励新生独自报到,建议家长尽量不要“送学”。
2、到各学院报到时,请将《辽宁工业大学2015级新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交所在学院,以便学校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并与家长建立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以共同做好学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3、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请于9月2日前与学校学生工作处联系,超过3天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联系电话是:0416-4199663(8月31日起开始受理相关事宜)。
4、学生入学后需参加大学英语分层考试,依据为:高考英语成绩х40%+入学分层考试成绩х60%,按此依据进入大学英语A、B、C层次学习。望大家利用暑假认真备考,以取得理想的大学英语入学分层考试成绩。
5、为方便学生办理手机业务,联通公司在学校迎新现场设立服务点供学生自愿选择使用。
6、随寄的联通手机卡可以作为发布有关信息的渠道或辅导员与新生联系的方式之一,入学后此卡可免费升级为手机一卡通,实现校内消费、门禁、图书借阅等功能,学生可自愿选择使用。二、户口与居民身份证办理事项(咨询电话:0416-4199302)
根据辽宁省公安厅文件精神,家庭户口在辽宁省内的新生一律不转户口关系,其他省区学生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入学时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不能办理任何户口迁移手续)。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报到时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必须清晰,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有XX省XX市(县)字样。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必须与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白。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所在地区派出所或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籍迁移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三、党团组织关系
新生入学时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员须持县以上(含县级)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开到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16-4199636);团员,有团员证的新生直接带团员证,无团员证的新生须持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辽宁工业大学团委(咨询电话:0416-4199697)。
四、学生档案(咨询电话:0416-4199663)
新生入学时需将本人档案(纸质)通过自带或组织转递方式交到所在学院。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我校学费均一年一交,交费时间为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收费金额见附表)。
(二)宿费:学生按学院班级集中住宿,统一分配房间、床位,宿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各专业宿费收取标准见附表。其中个别专业的部分学生以入学时实际住宿情况为准,多退少补。
(三)代收费
1、公寓备品费(咨询电话:4199612):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防止垃圾棉进入校园,学校为学生准备了经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定点生产并检验合格的公寓备品(含棉被1件、棉褥1件、夏被1件、被罩2件、床单2件、枕芯1件、枕巾2件、枕套2件、蚊帐1件、被蒙1件,共14件),费用总计505元。(专升本学生此项不交)
2、预交第一年教材费:1200元。以后每年按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
3、体检费:按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时必须进行体检,新生体检费60元/生。
4、伙食费:预交300元。
5、军训服:学校统一订制军训服(兼实习工作服)89元/人。(专升本学生此项不交)
6、代售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乘车磁条):7元。
7、医疗保险:根据锦政办发【2009】65号文件要求,在校大学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锦州市医保中心收费标准正在报批,具体收费按新标准执行,入校后再缴纳。
六、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16-4199300)
按国家教育法规的规定,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学生必须按规定缴费。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并符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具体申办步骤如下:[page]
(一)提供申报资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当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下载打印);
3、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被录取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开户行名称及账号(我校开户户名:辽宁工业大学,开户银行:辽宁省锦州市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400000232512011);
4、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5、经办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二)签订贷款合同。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三)高校确认。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进行网上确认。
2、通过农村信用联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农村信用联社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单》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交到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经学校确认盖章后,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本人申办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七、缴费方式与注意事项(咨询电话:0416-4199816)
由于新生报到现场人员纷杂,现场缴费需要排队等候,为保证缴费时安全快捷,请尽可能采取以下方式缴费:
1、新生入学的各项费用实行个人银行卡资金预存和统一扣划,不收取现金。请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三日内到当地银行办理存(汇)款业务,以便统一扣划。
2、学校为新生统一开立锦州银行7777银联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新生持该银行卡到当地银行办理存款(汇款)业务,将应交款项(学费+住宿费+代收费)足额存入卡中(注:学生本人在校期间所需生活费也可同时或随时存(汇)入该银行卡中)。
3、新生到所在地银行办理存款(汇款)业务前,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若信息有误,非学生本人姓名,请不要办理存款(汇款)业务。
4、如果当地有锦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可直接存款;若无锦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可在当地选择任何一家银行办理异地汇款业务(详见电汇表样),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理汇款业务。为了保证学生报到时能顺利办理交费手续,办理异地汇款的同学报到前十日内不要再办理汇款业务,以免报到时因汇款未及时收到而影响报到手续的办理。
5、凡是成功扣划的新生,在报到时不必再办理相关交费手续。其交费收据将在报到时发给新生。交费收据请同学们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6、无法使用锦州银行7777银联卡的新生,可以携带其他银行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入校报到时使用POS机刷卡交费。
7、学校将依照个人交费标准,委托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对新生应交款项分批进行扣划。新生可通过锦州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178)、锦州银行所属任意网点、ATM机、辽宁工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lnut.edu.cn/)查询缴款及划款情况。
8、请新生妥善保存锦州银行卡,此卡是校园一卡通与校外金融服务对接唯一指定卡。请新生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到校后交报到处。
9、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业务咨询电话:0416—3817777、0416—2323669、0416—2321067
附表:电汇表样
委托日期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