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转入专业的非学业优秀类学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所欠课程。学业优秀类学生,由转入专业的学院确定是否要求补修相关课程,并报教务处备案。
4.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五、本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高考2018-07-06李一老师
3.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转入专业的非学业优秀类学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所欠课程。学业优秀类学生,由转入专业的学院确定是否要求补修相关课程,并报教务处备案。
4.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五、本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