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在进一步改革开放、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政策、法规和社会管理方面出现滞后或漏洞,从而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提供了机会。同时,对公务员的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特别是部分基层公务员认为“天高皇帝远”,上级机关监督“鞭长莫及”,基层监督部门奉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权力监督“真空”,客观上纵容了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基层各项工作制度的不健全,有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公开透明度不够,让贪腐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第四,进取精神不足,浮夸之风抬头。当下有的公务员不安心基层工作,嫌基层工作太苦,大兴“走读风”,走“上层路线”;有的长期工作在基层,感到升迁无望,激情减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每天只是面对电脑就是看看报纸杂志、 听听新闻、 喝茶、 聊天等,丧失了工作的激情和对理想的追求。一些基层公务员为了得到提升,凸显政绩,浮夸和弄虚作假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搞形式主义,好大喜功,盲目上马“大项目”、“大工程”,搞短期行为和贴金工程,劳民伤财;有的甚至为了升迁,用“水分”制造“政绩”,虚报浮夸,编造“GDP神话”。急功近利,为了招商引资,不顾自然环境的破坏,甚至对老百姓讲:“要么你选择钱,要么你选择病”。有的欺上瞒下,对失误则尽力隐瞒。这些行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深受社会上追求享乐、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影响,一些基层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贪图安逸享乐。缺少积极进取、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的思想观念盛行,搞“表面文章”,重浮夸而轻时效。对基层公务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没有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客观上助长了错误政绩观的滋生和膨胀。
二、提升基层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准的应对之策。
1。提高基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做到公正执法。
目前,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因此,应在积极借鉴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制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进行完整、系统、详细的规定,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政务公开法》等相关配套法律,形成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体系,为公务员具体的职业道德行为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指导。
基层公务员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提高其公平待人的法律角色意识、公正执法的法律服务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反对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违法等行为。只有抓好制度和法规建设,严格明确“什么事情是可以的”和“什么事情是不可以” 的范围和内容,才能有效防止和惩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褒奖和宣扬一些遵纪守法的模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