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缺乏公仆意识,与群众不再是“鱼水关系”,而成为“油水关系”,吃拿卡要。大搞权利扩张,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当作“管老百姓”、“把持权力”的错误观念充斥在一些人的观念之中。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公务员方面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传统的等级观念与现代法治社会所提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存在冲突。“官大压死人”的等级观念仍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深处,表现为机关对基层的傲慢,干部对群众的冷遇,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存在着“官贵民贱”、“民不管官”的传统观念,摆不正“干群关系”。
第二,服务意识淡化,缺少责任感。有些基层公务员极度缺乏热情服务意识,牛气冲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作为基层的公务员应该肩负以下四种责任:即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然而,在公务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缺少深刻的认识。有些人忽视百姓利益,有的甚至和老百姓抢利益;有的对工作敷衍了事,不履行职责,部门之间各行其是,互相“踢皮球”、推诿扯皮。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缺少“奉献精神”。一些基层公务员依然存在官僚主义思想,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能清醒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为人民服务,而是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的“父母官”,将群众看成管理对象而非服务对象。对基层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考核规范等措施还相对薄弱。
第三,功利思想日益凸显,贪腐现象蔓延。“熙熙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反映了当下基层公务员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权钱交易。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人滋生了拜金主义思想。本应公正廉明的人民公仆——公务员也出现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一些公务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私吞公款公物,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贪赃枉法,成为基层的“大蛀虫”。使立党为公、 无私奉献的党性原则受到严峻挑战,这些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污染了社会风气。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在进一步改革开放、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政策、法规和社会管理方面出现滞后或漏洞,从而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提供了机会。同时,对公务员的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特别是部分基层公务员认为“天高皇帝远”,上级机关监督“鞭长莫及”,基层监督部门奉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权力监督“真空”,客观上纵容了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基层各项工作制度的不健全,有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公开透明度不够,让贪腐分子有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