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要扎实开展“对标”管理活动。2015年,省厅开展了“对标”管理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谢伏瞻书记、邓凯副书记等8位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学习推广省厅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经验做法。为持续巩固深化“对标”管理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省财政系统管理和工作水平,省厅决定2016年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对标”管理活动。按照省厅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对标”管理活动。各支部、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推进落实“对标”管理活动目标与“两学一做”教育学习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学选择重点工作和改革事项,找准学习目标,找差距、理思路、学先进、促提升,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第五,要立足岗位做贡献。结合2016年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要积极践行“我是共产党员”行动,时刻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切实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干工作、推改革、促发展的实效。
第六,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上级要为下级作表率,班长要为班子成员作表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局党组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与其他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切实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
(二)作为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部署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各级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抓实、抓到位。
第一,要把握好开展学习教育的原则要求。此次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各党支部在学习教育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方面的原则要求:一是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突出正常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突出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经常性、常态化上下功夫,真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要坚持区分层次,区分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对学习教育作出针对性安排,不能大而化之。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抓好党组织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也要督促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抓好整改。五是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