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南,自然也是新常态下经济工作的根本指导。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开展经济工作两层皮现象,一些干部错误地认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关系不大。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就会缺位。于是,就会按老思路开展新工作,用旧办法解决新问题,效果自然就不理想。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十分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做好经济工作,必须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可以说,只有掌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真谛,才能抓住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要义。
经济新常态意味着发展更科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小康是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整体性目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各级政府摒弃“唯GDP”的传统发展思路,深刻认识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而且是全面协调、有质量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当然,“去GDP”同样不可取。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这一方面意味着我国经济仍有巨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说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要啃硬骨头,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经济新常态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根本动力。全面深化改革不是修修补补的体制机制调整,而是自我革命式的全面革新。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的破除,将打破利益固化籓篱,解除限制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激发经济活力;经济增长机制转换和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将为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根本保障。伴随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微观活力将进一步释放,新的增长引擎将被打造出来,我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将具备更坚实的制度基础、更充沛的动力源泉。
经济新常态要求加快形成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全面依法治国为经济有序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为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提供秩序保障和行为规范,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根本保障。只有在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下,才能形成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环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