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自觉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尺,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严守“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和“六大纪律”,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当好“班长”。自觉做到慎独慎微,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注重家风建设,真正使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实事求是述职述廉,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争做执纪问责的后盾。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纪委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管住广大党员干部这个“绝大多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从严问责,对贯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肃的惩戒机制,确保两项法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