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项义务就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做多贡献。
第四项义务就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五项义务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项义务是,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第七项义务是,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应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第八项义务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就是这个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
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那么共产党员这个权利,它是指党章规定,赋予共产党员参加或从事党内某种事项或者活动的行为权利,它是我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那么党章的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权利,那么我们也就是八项权利。
第一项就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项权利是,对于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四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违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第五项权利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第六项权利是,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或辩护。
第七项权利是,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八项权利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那么党章中规定的这个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它要求我们的党,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在党员义务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才能够使党成为团结的,有战斗力的党,才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