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志平提出,讲奉献、有作为是党员的义务和时代要求。奉献就是“能吃苦、能吃亏、能吃气”,要有吃苦的品格,甘为人梯的精神,海纳百川的胸襟。感恩是奉献的动力、实干是奉献的基础、进取是奉献的需要。作为就是人在事业中的建树与成就,体现在本职岗位上默默付出,勤勉敬业,精心谋事、潜心干事、专心做事。讲奉献、有作为是为党之基,是党内法规的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性质所决定的。我们讲奉献、有作为不能停留在嘴上,必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从本职岗位上做出佳绩来体现对党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热爱和执着。要立足岗位奉献,践行为民宗旨,勇于担当尽职,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要直面司法改革,投身改革,积极参与支持改革,法院的发展靠我们法官去坚守和奉献,我们必须义无反顾、砥砺前行。
左志平指出,讲奉献、有作为是党员的责任担当。责任担当是党员的基本素质、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精神品质,“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为官避事平生耻”,高度概括了担当精神。作为党员我们必须要具有担当的素质,挺起脊梁为党的事业去奋斗。当前,在国家各级机关中存在着不讲责任担的“为官不为”现象,由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变成了现在的“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消极不作为的懒政、怠政。习近平总书记概括为三种情况,即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动力不足而“不想为”,担当不足而“不敢为”。上述情况,我院党员干警中也多多少少存在诸如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主动、务虚不务实等担当不够的问题。如何克服和改变担当不够的问题,应当通过“三个教育”,打牢“三个基础”来实现:一是加强党性教育,为讲奉献有作为敢担当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为讲奉献有作为敢担当打牢能力基础;三是加强宗旨教育,为讲奉献有作为敢担当打牢精神基础。
左志平强调,做合格党员法官要带头讲奉献、有作为。我们绝大多数干警既是党员又是法官,必须要把“做合格党员”与“做合格法官”结合起来,既要以合格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又要以合格法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要带头讲奉献、有作为,对党忠诚,对审判事业负责,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不辱使命。具体来说,讲奉献、有作为,必须要有全身心投入的精神、追求完美的“工匠精神”、废寝忘食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必须坚守法律信仰,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司法能力。只有这样,讲奉献、有作为在工作中能够得到践行和升华,心系党、心系国家、心系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