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目前影子银行急速扩张,但监管的缺位使得影子银行在灰色地带运行,其风险也得不到有效控制;而其具有传导快、影响广的特点,使得影子银行的发展大大超出决策者的预期。比如,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就是由于影子银行发展过程中没有明确的部门对其监管,使得金融统计信息严重缺失,导致金融统计数据既不能及时反映危机迹象,危机发生后又无法通过金融统计准确判断并估计危机扩散和传染的风险。
有学者提出,就是将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一起组成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实施统一监管、同时对影子银行进行规范管理、受理和查处金融业违法行为,整顿规范金融市场。或可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三部门派驻机构实行整合后,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全面负责行政区内的金融监管工作。但笔者不同意有种观点,在目前条件下,三会的分设还是必要的,但需要人民银行的协调,整合监管资源以进行更高层次的宏观审慎混业监管,达到监管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来降低监管成本。
长期在中国银行和金融界任要职的著名学者谢平提出,可以在目前金融旬会的基础上设立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人民银行、财政部、三个监管当局等领导组成的“金融稳定委员会”,对涉及中国金融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票决机制,明确问责制,可减少事事上报国务院的压力。同时,加强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的职能。
这个建议是对目前中央银行制约的一种重要改进,但笔者还是认为,人民银行虽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但地位应该大大提高,并有协调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能。将有关金融规划、统计、服务体系建设职能和机构划入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人民银行对这个金融稳定负责,并对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实施统一监管。
在诸多国际经济政策协调会议中(如G20等),央行行长及财长会议往往是重中之重。而中国的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长,和国外的同行比,决策权的含金量是大幅缩水的。就财政金融问题,中国往往需要来两个分管副总理才能协调。今后,要么大大强化央行和财政部的职能,加强央行行长和财政部长的决策权,直接对总理负责,或者就是由分管副总理兼任——毕竟,这是有先例的:朱熔基就曾兼任人行行长。
二
中国国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政府体制改革,这经成为政府和市场的统一认识。日前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将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内媒体报道称新一轮“大部制”方案起草已基本完成,其改革重点在于强化市场监管,改善民生,整合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包括民政部扩大权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将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