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所在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核定的待遇领取时间起,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人也可以申请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号码,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根据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出台个人缴8%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从10月1日起实施。江苏去年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目前全省各地正在落实中。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单上要扣多少养老保险费?退休时的养老金将有哪些构成?改革后退休待遇会降低吗?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虽然该办法出台得较晚,但执行时间是全国统一的,自10月1日起实施。
参保对象涵盖三类人,至少涉及17万人
根据办法,南京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南京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驻宁部队所属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部队文职人员暂参加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所需经费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渠道列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于2012年试点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基本参加社保。这次是按照国家和省的改革办法,统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据初步统计,至少涉及1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