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打违法犯罪。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蔬菜、生猪、水产品等重点产品产地和贮运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等行为,确保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以农产品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销售企业为重点,加强市场环节的监管,严格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农产品、滥用添加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以学校、公共食堂、酒店、餐馆等农产品消费企业为重点,强化农产品供应的监管,监督生产经营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进货销售台账,强化产品质量检测,确保直供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迅速立案查处,并彻查产品来源、销售去向,及时追回已销产品,防止危害影响扩大,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情监控,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日报制、日常监管信息月报制,加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当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舆情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于已发舆情,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已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迅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报告,按应急预案规定就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轻事件损失和危害,严防事态扩大蔓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和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处置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各级农业部门要借助“两节”、“两会”这一有利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消费者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利用当前冬种的关键时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要深入开展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从业素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建共治。
“两节”、“两会”整治行动期间,省农委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巡查监督,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进行排查和监督抽查。请各市州农委将本地“两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综合种植、养殖业)情况,于3月20日前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