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提案,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乡村医生提案政策解读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基层卫生网底
7日,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农工党中央建议应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基层卫生网底。
提案认为,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直接承担着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规划免疫、传染病报告、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是落实新医改任务、维护农民健康的不可替代的基本依靠力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农村卫生服务条件逐步改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尽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新医改的要求相比,仍有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村卫生室产权性质难以界定。由于举办主体不明确,筹资渠道多元化,一些地方村卫生室仅仅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简单改造,基础设施条件仍然比较简陋;一些地方村卫生室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乡村医生自筹,承建的乡村医生退出后,部分已建成的村卫生室变更用途或成为私有住房,导致其他乡村医生又回到居家行医的状态。以河南为例,据调查,河南省村卫生室中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23990所,占42.12%,属于个人所有的32965所,占57.88%
二是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由于乡村医生的半农半医身份,待遇保障水平低,养老保障机制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没有建立,加上对新进入村卫生室人员要求标准较高等原因,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逐渐减弱,部分地区年轻乡村医生开始出现外流、转行等现象,村卫生室人员老龄化严重。以河南为例,全省50岁以上注册乡村医生67666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47%,其中60岁以上43306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30.08%,乡村医生后继乏人的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无人执业的空白村现象。
三是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偏低。以河南为例,目前,全省注册在岗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以中专学历为主,占乡村医生总数的60.71%,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4.02%,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仅占7.39%,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