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完善县域城镇布局,引导人口有序集聚和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支持有条件的县城、中心镇发展为中小城市。实施工业园区提升计划,加快培育重点支柱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深化省直管县改革,建立完善县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新机制,进一步扩大县、乡两级经济管理权限。鼓励支持各县发挥优势、加快发展,营造比学赶超、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保、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配套政策。对已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支持鹰潭、樟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加强古建筑、古遗迹、古街区保护。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积极运用政府发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工具,建立透明规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实施网格化、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通过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让城市更具特色、更有活力。
(四)以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靠创新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不断强化创新支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坚持以企业为主导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化项目,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新组建10个科技协同创新体、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新增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50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设立和完善种子基金、技术市场等方式,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鼓励社会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科技担保业务。扩大省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力争国家支持新设立1-2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以创新成果推动产业升级。深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激励人才、保护创新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