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多规合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张蓝图干到底。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开展城市综合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武汉、孝感、仙桃、宜城等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入推进鄂州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和21个“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推动“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成果应用,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传承、地域特色、山水风貌的美丽城镇。推进旅游城市、旅游名镇、旅游文化街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宜居村庄提升工程,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五)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改革激发活力,开放带来共赢。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好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研究出台全省行政审批前置管理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性意见,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审批、核准范围,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投资项目省级网上联合审批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全覆盖,实行限时审批。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统筹开展省、市、县三级新一轮权力清理工作,同步推进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制度,继续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深入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和三证联办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对简政放权的督查评估,力破“中梗阻”,打通政策出台实施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享有更方便、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22个重大专项改革,启动一批标志性、关联带动作用强的重大改革。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体系,夯实申办内陆自贸区基础。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统筹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统筹整合使用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积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公务用车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稳妥发展各类资本要素市场,引导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加快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营银行发展;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鼓励发展天使基金、风投基金,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草根人士创业的扶持。推进高校校区和创新创业园区一体化规划管理,新建和提升一批各具特色、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大学生创业园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继续推进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价格改革。
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不失时机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地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促进国企民企混合融合发展。在有条件的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多元化的产权基础。坚持一企一策,深入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和转型发展,努力打造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的省属国有企业,做优做强一批投融资功能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法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运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政策落实,更大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尤其要深层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加快培育更多的创新创业市场主体,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大做强湖北发展的底盘。
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构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