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效明显。粤东西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省和珠三角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新增3条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和连山、南澳两县通高速。产业园区加快扩能增效,40个省产业园新建成项目275个、在建项目979个、新签约项目590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当地工业比重提高到16%。实施一批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项目,新区规划建设有序推进。设立121亿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13个市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全面对口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帮扶资金达43亿元,引进产业项目990个。13个县(市、区)纳入国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扶持范围。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序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增3万名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建制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覆盖率预计分别达87%、60%。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6100公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投入扶贫资金75.4亿元,实施贫困村扶贫项目2.6万个、贫困户扶持项目58.8万个,有劳动能力的18.8万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5220元。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扶持“两不具备”村庄1.28万户搬迁安置。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扎实推进。
(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用海不断强化。实施“十二五”后半期节能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预计可完成节能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完成电机能效提升370万千瓦,新增649.5万千瓦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完成降氮脱硝改造、496万千瓦取消脱硫烟气旁路,淘汰燃煤小锅炉1962台,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89万吨,新增绿色建筑16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取得新成效,累计实施改造面积24万多亩。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用海行为更加科学规范。
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深入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汕头贵屿环境整治等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3.6%。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珠三角地区PM2.5下降10.6%、PM10下降11.4%,全省平均灰霾天数下降2.8天,总天数为2003年以来最少。
生态建设有效推进。编制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生态景观林带2750公里,完成森林碳汇工程造林355万亩。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750万亩,增加森林公园、湿地公园210个,森林覆盖率达58.69%。率先开展生态控制线和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新增社区体育公园207个、新建绿道约2000公里。开展美丽海湾建设试点,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保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941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784亿元、增长15.6%,在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住房等领域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加快发展。扎实推进教育创强争先,教育强市、强县、强镇覆盖率分别提高到57.1%、63.4%、80%。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1.2%。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月。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取得新进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完善,文化惠民水平提升,文艺精品创作涌现一批新成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现100%覆盖。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顺利运行。切实加强登革热、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防控工作。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妇儿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体育产业发展提速,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我省运动员在仁川亚运会取得优异成绩。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人防、地质、气象、地震、统计、档案、新闻出版、社科、地方志、参事、文史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增城镇就业159.6万人,促进创业19.2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7.3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增长10.4%,城乡